【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警員於20日清晨5時40分許,擔服巡邏勤務時,於青年二路與文武三街口發現一名女騎士停等紅燈使用手機遂上前攔查,員警欲告發違規時,發現陳女(23歲)身上飄散陣陣酒氣,後續對其實施酒測已超過法定標準,隨即依法逮捕送辦。
經瞭解,陳女因近期生活壓力大,於19日晚間便獨自一人前往酒吧飲酒緩解壓力,席間應不勝酒力還在店內休息至清晨5時許,心想酒意已退,便直接駕駛機車返家,這下舒壓不成還得上法院,員警也告誡陳女,爾後飲酒後切勿駕車,且舒壓有許多方式,勿用過量飲酒方式。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同行未飲酒友人開車或叫計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