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已被代謝如何檢驗? 
專家稱應用MS質譜分析法

近期北部傳出幼童體內驗出含「巴比妥」以及「苯二氮平類」,而檢驗過程是否受到干擾或偽陽性,也成為各方輿論討論焦點。部份毒物專家指出,環境中不會接觸到巴比妥,理論上完全不應該存在於孩童體內,並無偽陰性或偽陽性問題。然而,不同的檢驗方法、檢驗試劑或待測物達到標準的「閾值」不同,在解讀時也應注意。

台灣醫事檢驗學會常務監事高智雄說明,本案孩童的尿液毒物檢驗測出巴比妥鹽類物質濃度為64
ng/mL(奈克/毫升),代表該尿液檢體以免疫法的原理檢驗後,其檢體樣本與試劑反應後的能量變化(如螢光值變化),再對照生化免疫分析儀器的校正方程式(由含有已知藥物濃度的校正物質,執行適當儀器校正後得出校正線),得出檢驗結果為64
ng/Ml,代表意義為「該尿液經初步篩檢顯示該檢體中有『類似』巴比妥鹽類物質濃度為64
ng/mL的反應」。

高智雄指出,本案檢驗目的是為瞭解孩童有無被餵藥物,且可能超過多日(藥物經體內代謝殘存不多)。當受檢者檢驗的使用意圖是想要檢測兒童有無長時間被餵藥而尿液排出該藥物殘留物,檢驗方法應改為使用「確認檢驗」或「黃金標準」方法(Gold
Stardard),即「MS質譜分析法」(常採用GC/MS氣相層析質譜或LC/MS/MS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等)。

巴比妥檢驗無偽陽性問題? 檢驗判讀關鍵在「閾值」

巴比妥檢驗無偽陽性問題? 
檢驗判讀關鍵在「閾值」

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副教授蘇剛毅指出,檢體中就算確定沒有待測藥物的存在,進行檢驗後,依舊會產生檢驗值,不會為零,這與檢驗方法的「檢驗極限」和「預期干擾」有關。

以藥物而言,檢測極限意即檢體中藥物濃度低於某個值時,就無法與背景值做區分;預期干擾意即受限於檢驗方法,某些與待測藥物相似的分子,或檢體本身特性也會產生非來自代檢藥物的檢驗干擾值,考量「背景值」與「干擾值」就可以訂定該檢驗方法閾值。

蘇剛毅表示,如果檢驗值高出公認閾值非常多,代表檢體中含有藥物的可信度非常高;檢驗值在閾值附近甚至低於閾值,以專業醫檢師的角度只能說該次採檢之檢體中在此方法的檢驗能力下,含有藥物的可能性很低或不含有藥物」。

巴比妥驗出數值有玄機? 免疫法或質譜儀檢驗才準確?

巴比妥驗出數值有玄機? 
免疫法或質譜儀檢驗才準確?

部份社會聲量指出,免疫法檢測出的巴比妥數值並不準確,應以質譜儀檢定數值為主。蘇剛毅說明,免疫法確實比質譜法更容易受到干擾,受限於免疫法的抗體辨識專一性,許多檢體中含有與待測藥物的相似成分,或其他檢體干擾,都可能會在檢驗中產生檢驗值,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去制定閾值的原因

另外,選擇檢驗方法不是只有單一的考慮因素,還要考量成本、耗時、便利性、適當性、可行性等。一般如果針對有藥物濫用可能,但不確定是什麼藥物時,會選擇快速、可行的方式。但如果篩檢後,特定藥物有高於閾值反應或疑慮時,才會以更準確的方法再次進行確認,例如質譜法。

巴比妥數值解讀難? 零檢出、未檢出有何差異?

巴比妥數值解讀難? 
零檢出、未檢出有何差異?

至於「零檢出」、「未檢出」之間的差別何在?蘇剛毅表示,零檢出的意思是,如果可以針對檢體中待測藥物分子進行計數,且不受任何背景雜訊干擾,數到一個分子,就是檢出,一個都沒有數到,才能做零檢出的解讀,而目前沒有如此完美的檢驗方法。「未檢出」則指的是在這個檢驗方法的能力與極限下,沒有測出可信賴的陽性結果。

蘇剛毅提醒,濫用藥物在正常幼童體內,雖然預期要有「未檢出」的解讀,但不表示沒有檢驗值,只是這個檢驗值可能不是濫用的藥物產生,在該檢驗方法下沒有足夠的可信度可解讀檢體中有藥物。

蘇剛毅表示,檢驗牽涉的專業非常複雜,公信且有幫助的檢驗報告非常仰賴「技術品質」及「專業解讀」。「技術品質」是建立方法時的必要步驟,一個方法可用於檢驗,都須經過專業醫檢師進行複雜的「方法確效」過程,並了解檢驗方法的「效能」與「極限」;而「專業解讀」則是要把檢驗結果用受檢者或一般民眾可理解的方式,完整、詳實、合理地呈現在報告上,必須避免過度簡化,對於原始數據至結果判讀過程的依據也要適度解釋。

巴比妥容易驗出偽陽性? 
應用同一檢體「確認檢驗」

高智雄指出,自動免疫分析儀定量檢測,可迅速篩檢大量尿液檢體,普遍為大型醫療檢驗機構採用,但因檢驗原理為抗原與抗體之結合反應,可能會受其它藥物或物質干擾造成「偽陽性」,定量檢測結果值如大於其閾值則判定為陽性,應再經質譜法分析確認,

免疫法分析敏感度高的好處,是為了「寧可錯殺,也不願放過漏掉一個」,但相對地也犧牲了分析特異性,可能會因化合物的結構相似就錯抓而錯殺,導致發生偽陽性問題。當尿液初篩結果為「陽性」或司法案件有微量殘留數之疑慮時,仍需要進一步以質譜法之確認檢驗方法來檢測,才能定案。

所以,若初步篩檢為陽性、有疑慮之案件或特殊司法案件以未檢出為閾值時,應再以同一檢體進行質譜法分析做「確認檢驗」,排除「偽陽性」的可能。至於「偽陰性」常發生在濫用藥物受檢者為規避觸法,在未依法定採檢程序的監採情形下,將尿液檢體調包或摻假,以茶或水替代尿液,或者超過暴露濫用藥物約3天後,尿液檢體篩檢可能無法檢測出該藥物為呈現陰性或未檢出結果。

高智雄也說明,孩童餵藥屬於司法案件,必須採用「質譜分析」確認,並採用「最低可定量濃度」為閾值(意即未檢出),才符合此次孩童藥物「零檢出」的標準。報導中為尿液檢體的初步篩檢檢驗結果(巴比妥數值達64),依其出具檢驗報告實驗室之SOP與試劑使用說明書之閾值為200,判讀結果應為「陰性」,故發出64(-),惟報告格式(-)呈現不適當,易讓人誤解。

「真的想知道這64是什麼,唯一辦法就是把這次尿液的剩餘檢體執行質譜法分析,就會有答案。」高智雄指出。

新聞來源:潮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