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半個月內進行富里鄉長陳榮聰、秀林鄉民代表連一龍及景美村長金治雄共三次罷免案,投票率分別是12.65%、6.06%、3.76%,如此低的投票率,罷免案被否決,反映什麼現象?
罷免案修正連署成案門檻降低至選舉人10%後,台灣罷免案顿時烽火遍地,花蓮縣居然在半個月出現3次罷免案投票,結果全部被否決,令人意外的是,投票率如此低,顯示選舉人冷漠以對。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秀林鄉昨天鄉民代表連一龍和村長金治雄罷免案,當初連署罷免案的選舉人,也很多人沒有出席投票,居然同意罷免案的票數,未超過連署人10%的怪現象,顯然當初罷免案連署簽名可能是受人情之託,到了投票日乾脆放棄投票。
其實,投票率低才是正常的現象,因為台灣的選舉不但次數多,選舉活動也太過激情,且選風不佳,賄選、暴力、恐嚇、黑函、造假訊息、派系惡鬥、幽靈人口及請客送禮等異常現象層出不窮,和民主選舉選賢與能的意旨設計相去甚遠。
花蓮縣三次罷免案,投票率低到不行,顯示罷免案選舉人毫不受干擾,生活正常,絕大多數選民未行使「神聖的一票」,不必跟著罷免案起舞,只是累壞一群選務人員,罷免案也花了不少公帑吧,如此罷免案,是否又要檢討修改選罷法?(本文作者∕資深媒體人:溫富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