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港警分局深入原鄉 宣導合法自製獵槍暨路口交通安全

【記者廖銘瑞/三地門報導】 近期原鄉部落有居民因未經申請許可,而製造並持有改造槍枝遭查獲,為此里港警分局於29日特舉辨治安座談會,由里港警分局副分局長阮志強帶領聯合宣導團前進三地門鄉青山部落,宣導部落居民申請自製獵槍須注意之事項,也利用此機會宣導路口交通安全。

首先,由里港警分局副分局長阮志強於會中宣導並解說,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依循傳統制度而為之狩獵行為,其主要以獵槍作為狩獵的工具,但狩獵時應符合「合法槍枝」、「合法狩獵」及「狩獵合法物種」;上述除了合法使用之外,槍枝的安全管理亦相當重要;其相關法規規範為,一、原住民持用自製獵槍部分:(一)未經許可之自製獵槍如經查獲,雖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處以罰鍰,惟仍造成受罰者經濟負擔壓力,請持續宣導並輔導依法申請許可。(二)為確保自製獵槍使用者及他人人身安全,請持續宣導「用槍安全」及「加裝扳機護弓等安全裝置」。用槍安全原則建議如下:1、槍口永遠要指向安全的方向。 2、永遠假設槍內已有彈丸待擊發。 3、除真正射擊時,手指不可觸碰扳機。 4、射擊時先確定目標所在及其後方有無安全顧慮。 (三) 為避免自製獵槍為未成年人取得發生意外,或遭歹徒、竊賊竊取淪為犯罪工具,請依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1條之規定,持續宣導自製獵槍應妥善儲存於鐵櫃內。

另里港警分局交通安全宣導團在座談會中特別針對路口安全,以播放交通事故影像實例,讓民眾直接感受車禍發生時所造成的傷亡震撼,藉此加深民眾對於路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對於當前取締重點項目「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四大項重點,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範,守護路口交通安全。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表示,透過本次座談談會來提醒部落居民,自製獵槍須依遵行申請之流程,提升自身用槍之安全意識及遵守槍枝保管規定,避免因此觸法並有效防止槍枝意外發生;另民眾駕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或有行人行走於斑馬線時,也須遵行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等相關交通規範,讓大家有更優質安全的用路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你我安全。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