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市通過生育獎勵條件及放寬75歲以上長者重陽敬老禮金加碼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市公所日前於市民代表會第一次定期會提案,經市民代表會審議通過「屏東市生育獎勵金補助條件放寬」、「屏東市75歲(含)以上長者重陽禮金加碼」兩案,所會攜手合作,為屏東市民爭取更多福利。

市長周佳琪表示,屏東市生育獎勵金補助要件,在新生兒父母親的設籍要求上,原規定「新生兒之父母均設籍屏東市」方能申請補助,考量現今民眾工作及居住型態的不同需求,屏東市公所將生育獎勵金的補助條件放寬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設籍屏東市一年」(以新生兒出生之日向前推算)且申請時仍設籍屏東市者即得申請,以符社會現況,也獲得市民代表會的支持,未來期能造福更多青年父母,減輕育兒壓力,並增加屏東市人口數。

屏東市已邁入高齡社會,長者人口比例攀升,為友善高齡長者,宏揚敬老美德,市公所將重陽敬老禮金由75歲以上長者每人發放600元提高至1,000元,年滿百歲以上長者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讓更多長輩受惠。

周市長表示,為市民謀福祉是市公所的第一要事,未來會帶領市政團隊持續推出受市民肯定的政策,努力朝向「幸福、平安、好生活」的施政目標邁進,讓屏東市成為幸福宜居城。

▲屏東市生育獎勵金條件放寬設籍條件。(圖/屏東市公所)

屏東市生育獎勵金放寬設籍條件:

一、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屏東市滿一年以上。(舊制:原本是父及母雙方皆設籍屏東市,其中一人滿一年以上)

二、已設籍屏東市滿一年之未婚婦女。

三、未設籍屏東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一年以上。

▲屏東市重陽敬老禮金再加碼方案。(圖/屏東市公所)

屏東市重陽敬老禮金再加碼方案

一、凡年滿75歲(含)以上者,每人新臺幣600元調整為新臺幣1000元。

二、凡年滿百歲(含)以上者,每人新臺幣3600元調整為新臺幣6000元。

如有疑問,請洽詢市公所社會課(08)7560101#131-132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