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台南報導】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有機農業獎勵補貼是秉持綠色給付概念,採對地直接補貼方式,提供從事有機及友善耕作之農民每年每公頃3萬至8萬元不等之維護生態保育獎勵及有機農業生產補貼,藉此鼓勵農友持續採行有機友善耕作,本(112)年補貼將自6月1日起開始受理,歡迎符合補助資格之農友,踴躍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取得有機及友善耕作證書 每年依實際耕作面積給予補貼
農糧署南區分署羅正宗分署長進一步說明,有機農業及友善環境耕作是遵守自然資源循環永續利用,運用養分循環原理及生態平衡管理,不依賴及不使用化學合成物質的農業,此農法除可生產安全又優質的農產品供應消費者外,亦可降低農業生產對環境造成之衝擊,是能兼顧環境永續與農業生產的最佳耕作手段。
本補貼是依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規定,只要農友取得有機(轉型期)驗證或友善環境耕作團體證書,經申請及審查通過後,即可按實際耕作面積核發友善耕作3萬元/公頃/年,有機轉型期6-8萬元/公頃/年補貼款,最長可補助3年;另為鼓勵農地維持有機驗證,驗證狀態為有機的土地,每年持續補助3萬元/公頃補貼款。
112年補貼受理至6月底止 歡迎有機友善耕作農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農糧署南區分署再次提醒今年有機農業獎勵補貼申請期間自「6月1日至6月30日」止,補貼期限為去(111)年6月1日至本(112)年5月31日,籲請符合本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申請資格之農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文件,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羅正宗分署長也歡迎還沒有加入有機及友善耕作的農友,可以思考農法轉型,一起加入有機友善耕作的行列,一起攜手愛地球!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