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行人安全 屏警持續執法展決心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市昨(18)日下午,一位行人在穿越行人道時被一輛小客車撞到,造成輕微傷害,而肇事的原因是駕駛人在轉彎通過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並禮讓行人。

這起事故發生在5月18日下午4點多,一位李姓駕駛人駕駛小客車從北向南行駛於屏東市瑞光路一段,在車輛轉彎時撞擊一位由南向北在行人穿越道行走的行人,儘管李姓駕駛人未飲酒,且行人僅受輕傷,但這起事件再次凸顯出行人安全的重要性。

▲肇事的原因是駕駛人在轉彎通過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並禮讓行人。(圖/屏縣府警察局)

為維護行人安全,杜絕駕駛人路口不停讓行人,屏東縣警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於5月起針對易肇事路口及路段,辧理全國同步暨局頒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取締4大重點項目: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尤其是車不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在僅僅兩週的執法行動中,就已經取締了1,460起違規案件,顯然「禮讓行人」的觀念尚未深入人心。

縣警局局長蔡文峰表示,每一個人都是行人,也都可能是駕駛人;保障自身安全,亦要保障他人的安全。呼籲駕駛人行車時務必專注於前方,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暫停確認無行人時再行通過,以共同維護路口行人安全。縣警局更將持續執法,並強化力度,以展現對行人安全之關注和決心。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