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金可在2年內申請。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因武漢肺炎(COVID-19)而被隔離、檢疫者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受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鑒於全球疫情嚴峻,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公共場所,籲請民眾多多利用網路線上申辦。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無須急著在近期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共分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5種情形。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防疫補償金,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申請資訊詳如以下網址: 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167-205.html,或可用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撥打免付費的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