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俊蓉/高雄報導
你我每天都需要喝水,加上政府鼓勵民眾自行攜帶環保杯,現今許多公私場所都會設置飲用水設備供民眾自行飲用,像是公家機關、學校、醫療院所、交通場站、運動場所等。高雄市政府環保局111年針對公私場所設置的飲用水設備(俗稱飲水機)進行設備維護稽查430件,抽驗水質325件,稽查及抽驗結果全數合格,民眾可以安心飲用!
為了維護公眾飲水的安全,環保局來跟您說辨識飲水機安全妙招。來到飲水機前,先看看飲水機附近有沒有公布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有無每月至少進行設備維護1次,檢測報告有否每3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有沒有保存2年,最後可以拿出環保杯安心盛裝飲水,切記杯口不要碰到出水口唷!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每月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1次,每3個月進行水質檢測1次(如非接用自來水者,水源應加測硝酸鹽氮、砷),其中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均應保存2年,以備查核。環保局如查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未依前述規定進行設備維護、檢驗水質及作成紀錄揭示等,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為民眾把關飲用水安全是相當重要的工作,近來除透過稽查、抽驗水質等作為外,也透過其他宣導方式(如:臉書、文宣等),期藉由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的主動維護及環保局稽查抽驗雙管齊下,以維護市民的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