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好友幫買房 里港警查證阻詐保住44萬元購屋錢

【記者廖銘瑞/鹽埔報導】 一名剛從大陸返台的60歲甘姓婦人與一名女性友人時常透過微信聯繫情感,相熟後女友人以幫忙購屋為由,要求甘女匯款43萬9000元至自己帳戶。但郵局行員及警方臨櫃關懷提問發現,受款人竟是一名陌生男子,經員警努力查證及向甘女說明可能遇上詐騙集團,終於讓甘女打消匯款念頭,成功保住甘女近44萬買房錢。

里港警分局鹽埔分駐所警員張家銓、莊家豪於本月27日下午13時30分許接獲鹽埔鄉鹽中郵局通報,有女子疑似遭詐騙。經員警馳赴現場了解,原來陸籍的甘女在台北認識一名劉姓女子,兩人均以微信聯繫。日前劉女以幫助甘女之女兒在大陸購屋為由,要求匯款43萬9000元「買屋錢」到其指定帳戶,鹽埔鄉鹽中郵局行員關懷提問察覺有異,火速通報警方。甘女向警方稱「買屋錢」是匯款給一名女性友人,但警方一查匯款帳戶,所有人竟是男性,且甘女根本不認識。謹慎起見,員警請甘女播打視訊電話給對方,但已無法接通。在鹽埔分駐所員警極力查證及細心解說下,甘女士終於打消匯款40萬元給詐騙集團的念頭。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何明祥呼籲,網路交友聊天應謹慎,匯款前更應再三查證以免荷包受損。民眾若遇到陌生人士要求加入社群、通訊軟體好友時,應提高警覺,若未見面僅於網路交往,後續以購屋、投資、結婚等理由要求匯款轉帳時,即應有所警覺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確保自身財產安全。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