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藝場娛樂放鬆 通緝男遭眼尖警逮捕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前金所於3日24日21時50分許,於前金區某遊藝場執行臨檢勤務,員警於現場盤查時,發現一男子神色有異便上前確認身分,經查證後該王姓男子為高雄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當場逮捕帶案。

經瞭解,通緝犯王男(64歲)因工作地變更,遂於公司附近租屋,未居住在戶籍地,所以未收到法院通知出庭應訊的司法公文書,渾然不知已遭通緝;渠表示自己工地下班後至遊藝場休息遊玩時,遭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才知自己遭到通緝;全案於偵訊後,依法將王男解送至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提醒,民眾如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通知變更,避免落得通緝身分,打擊犯罪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同時籲請民眾若有發現不法,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民攜手合作共創一個治安放心、交通順心的社會。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