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偵辦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多起賄選案的宜蘭地檢署,20日再依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偵結起訴8件現金賄選案,並對6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4名村里長、1名鄉民代表、1名縣議員當選人。
被檢方偵結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案件分別為:宜蘭縣第一選區(宜蘭市)莊姓縣議員當選人的父親現金賄選案,為使其女能順利當選連任,於111年10月初選舉期間某日,以4,000元為對價,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選民,請求投票支持。
選舉結果,莊姓縣議員雖已當選連任,但檢察官審酌被告是她的父親,且同住一處,堪認生活上與經濟上關係親密,被告並有實際參與競選活動,自會與她共同商討選情與情勢,且被告曾任里長,極具經驗並熟稔選舉過程,斷無不知如經查獲賄選,自將遭受刑罰制裁,若非事先討論、商議獲得其女同意,實無可能甘冒刑事判刑風險擅自做出賄選行為,檢察官因而將當選人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其他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者還有:壯圍鄉第二選區張姓鄉民代表當選人、頭城鎮下埔里林姓里長當選人、宜蘭市七張里林姓里長當選人、三星鄉貴林村張姓村長和大義村鄭姓村長當選人。
檢方强調,按當選人對其家屬、親友、樁腳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除了就賄選者違反選罷法之行賄罪嫌提起公訴外,並對當選人依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以淨化選風、維護民主政治。
另對12月25日舉行的宜蘭縣議會議長、副議長,以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選舉,檢方亦持續統合檢警調廉及各界力量,全力積極查察賄選,以達成「公平選舉、杜絕不法」的核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