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未過關。(圖/中選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九合一大選及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票26日投票並開票,其中,修憲投票的重點是年滿18歲者,可否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的權利;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複決案的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但最終選舉結果出爐,投票所投票率58.97%,有效票數有10,663,529,同意票為5,647,102、不同意票為5,016,427,未達通過門檻,中選會宣布複決案投票結果為不通過。

結果出爐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發聲表示,18歲公民權複決案,雖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但總同意票數未達961萬門檻,並未通過。但每一次奔走、澄清以及努力,都不會白費力氣,公投結果中,一半以上的民眾願意支持青年,聯盟並沒有放棄18歲參與社會的權利,「這一次的公投,會在這個世代留下記憶,不同世代間也會繼續攜手,把這塊拼圖拼上,一路堅持走到今天,我們會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