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五結鄉第二選區82歲的簡姓代表為求連任,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賄選,案經檢警調搜索偵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到案之11位選民,有數人交出已收受之現金共12000元,檢察官訊後均予請回。
五結鄉民代表選舉第二選區,含蓋上四村、四結村、中興村等地,共有7人參選,爭取2個席次,出現僧多粥少的激烈競爭局面。這起賄選案,由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洪景明指揮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及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
▲偵辦簡姓鄉代候選人現金賄選案,專案小組查扣的現款。(圖∕宜蘭地檢署提供)
宜蘭地檢署接獲相關情資指稱,該位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在上四村、四結村、中興村等地,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向選民賄選。經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發動專案小組於11月9日展開搜索,當場在該候選人褲子口袋查扣現金5萬1千5百元及競選文宣1批。
檢察官復訊後,認為該名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0日上午裁定准押。
檢方呼籲,賄選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不論是提供金錢、禮品、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或提供免費旅遊,都是賄選,切勿以身試法。並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地檢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