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城市 行人最大」9月起路口安全大執法。(圖/萬世璉攝)

新竹振道/記者萬世璉/新竹報導

行人過馬路沒有走斑馬線,或是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汽機車沒有禮讓行人,從9/1號開始將進行勸導一個月,未來執法後最高可開罰3600元。9/1號上班時間,市長林智堅與警察局長鄧學鑫以及交通處長倪茂榮等人,在東門圓環進行汽機車路口禮讓行人的視察行程,政策上路第一天現場觀察許多駕駛都還未有禮讓行人的觀念。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罰54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可罰1800到5400元、紅燈右轉可罰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標誌或指揮穿越道路、或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可罰300元。

交通處表示,根據交通部提供資料,全國近年行人車禍死亡人數攀升,去年達到458人,其中交叉路口行人事故為209人,分析事故肇因以「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三肇因。

呼籲駕駛朋友汽機車行駛到路口時,確實做到「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要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遵循號誌儘速通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