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某家公司疑似販售逾期食品及竄改食品有效期限標示,銷售給飯店、餐廳及不特定民眾,案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宜蘭縣刑警大隊,以及宜蘭縣、新北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展開跨區搜索及偵辦,依加重詐欺等罪嫌將其中1名主嫌聲請羈押,另3人分別予以交保及限制住居。
宜蘭地檢署指出,該案由檢察官黃明正指揮偵辦,警方及衛生局人員於9月15日上午持宜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該家公司位於宜蘭縣宜蘭市、新北市五股區、桃園市蘆竹區共5處營業處所及倉庫同步搜索,扣得交易明細及相關帳冊等證物,並通知4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4人均涉犯刑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其中該家公司林姓負責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其餘黃姓被告3萬元交保,林姓及吳姓二人均限制住居。
但是,法院認為林姓負責人雖犯罪嫌疑重大,並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新台幣100萬元,檢察官將依法抗告。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嚴正呼籲,食品業者務必落實相關管理作為,善盡社會責任,切勿心存僥倖使用或提供消費者逾期之食品。如有違法,必將依法嚴懲,以維護民眾食用安全。民眾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洽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1,以落實全民監督食安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