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吉安鄉公所長年推動路燈認養活動,共同照亮快樂出門、安全回家的路,日前森林幼兒園長宋兆蓉為期三年100盞路燈,以實際行動回饋社會,鄉長游淑貞頒狀感謝,期盼熱心公益人士能同樣暖心認養路燈,讓吉安鄉的夜晚充滿愛的光芒與溫馨。
▲森林幼兒園長宋兆蓉(中)認養路燈善舉,受到鄉長游淑貞(左)與建設課長吳印浴(右) 高度肯定。(圖∕鄉公所提供)
森林幼兒園長宋兆蓉從事婦幼教育工作多年,深刻體會安全的重要性,她認為,吉安鄉空氣清新、風景秀麗,盼認養路燈讓夜晚時父母能放心帶著孩子出門散步,共享親子天倫樂,而不只是留在家裡看電視滑手機,更期盼讓小社區、小巷道的路況能夠更加安全,減少意外事故發生。
鄉長游淑貞表示,「教育愛、關懷情」,吉安鄉境內約有1萬2,000餘盞路燈,並持續逐年增加,年度路燈電費支出高達1,880萬元,公所期盼透過路燈認養活動,能有效減輕公庫支出,將餘裕的經費投入更多道路優化安全設施工程。感謝宋兆蓉園長拋磚引玉,為吉安鄉點亮百盞路燈,暖心照亮回家的路,認養時間長達三年,捐贈額高達24萬元,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鄉親及民間團體加入行列,將善心關懷付諸於地方建設和鄉親鄰里之間。
鄉公所建設課指出,認養費用每盞一年為800元,可自由選擇一至五年的認養期限及路段,公所將開立認養收據,以提供認養者依法列舉扣除所得稅,並依認養(人)單位意願張貼愛心芳名牌至指定燈桿。敬邀鄉親踴躍響應路燈認養,歡迎致電(03)8523126分機130洽詢,攜手點亮平安燈照亮吉安幸福路,共同守護鄉親的行車安全。
▲愛心人士認養路燈時,可指定燈桿,鄉公所會掛上愛心名牌。(圖∕鄉公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