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雨菲/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議會定期會的體育局工作報告上,市議員謝美英問了在場的市府官員,知不知道桃園有市民運動日,沒想到現場只有體育局的人知道,其餘知道的寥寥無幾,謝美英說,這就是宣傳不足,明明是美意,但最後知道的人卻只有一點點,還有市民運動日當天的優惠也太不優惠了,希望體育局可以改善。
市議員謝美英表示,她也是看了體育局工作報告才知道桃園市有「市民運動日」,每年除暑假熱門的七月及八月外,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訂為桃園市專有且特有的「市民運動日」,為了吸引市民運動,還推出優惠方案。
市民運動日是搭配各運動場館及各國民運動中心,持桃園市民卡可提供游泳池每次十元、體適能中心第一個小時十元,第二小時恢復原價,謝美英表示,推廣運動絕對是正確的目標,但建議訂定特殊、具意義的日子時,不能草率,也不要玩文字遊戲,讓市民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