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網咖,5家業者消防不合格。(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為避免未滿18歲青少年於暑假期間沉迷網咖或電競館,並確保消費場所安全,新北市政府於111年7月至8月暑假期間由消保官、經濟發展局及消防局等針對本市78家資訊休閒業者進行公安聯合檢查,針對業者「是否有未滿18歲消費者」、「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錄影資料保存」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查核結果有5家業者之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總計不合格率未達1成。

消保官指出,聯合稽查之資訊休閒業者有均有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依法保存錄影監視資料,且未查獲不滿18歲之青少年消費者進入消費。另在消防安全方面,檢查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及防焰物品等項目,受檢業者均依建築法規定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但有5家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均已依消防法相關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善,目前已有4家改善完畢,迄今仍有1家尚未改善完畢,倘該業者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將依消防法第37條處以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未滿18歲青少年不得進入新北市轄內網咖、限制級電玩及特種營業場所。(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消保官強調,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禁止進入」,暑假期間新北市政府除辦理資訊休閒業者公安聯合檢查外,並於「青年消保官一日體驗營」活動向參與之青年學子宣導「未滿18歲青少年不得進入新北市轄內網咖、限制級電玩及特種營業場所」,以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全。

消保官表示,因近年來各遊戲公司已將重心轉移到手機平台,網咖的生意就開始走下坡,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業者於去年三級警戒期間無法營業,恢復營業後消費之人次已大量減少,本次查核的78家資訊休閒業者中已有11家辦理歇業。但繼續經營之資訊休閒業者仍應確實遵守各地方政府所定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及「資訊休閒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於營業場所入口處明顯標示營業時段限制及警語,並落實公共安全之保障。消費者如有資訊休閒業者相關消費問題,亦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