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明察查賄選相關案情。(圖∕新頭條)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尋求連任的羅東鎮長吳秋齡,今年3月疑因擺宴宴請選民並致贈紅酒,案經檢調搜索偵辦後,6日凌晨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諭令20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明,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稱羅東鎮某吳姓候選人,於今年3月底,在羅東鎮某餐廳,以每桌4500元的代價,擺宴4桌免費宴請選民,餐後並致贈每人一瓶紅酒,以尋求支持該候選人。

檢方旋即指派檢察官洪景明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分析查證,並於9月6日上午指揮宜蘭縣調查站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該名候選人的辦公處所及住處搜索,同步傳喚候選人及受招待之選民共計20餘人。

案經檢察官連夜偵訊後,認為吳姓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於凌晨兩點多諭令20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呼籲各侯選人,賄選乃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設宴免費招待選民亦為賄選,切勿以身試法。並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地檢署檢舉專線(03)925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