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辰卿/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於8月25日舉辦「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於環境權、環境永續發展之重視,增進對環境決策及公民參與趨勢的瞭解,並從奧爾胡斯公約精神展望臺灣環境權發展,邀請政府部門、產業界、環保團體、專家學者及關心此議題的民眾參與,共同促進環境權之保障。
臺灣近年邁入能源轉型及強化環境治理的進程,環境決策情境已日趨複雜,極需精進環境權相關制度的搭配及概念推廣。然因環境決策之參與機制未臻完善,加以國內對於可能解決決策爭議的國際環境人權公約並不熟悉,以致政府、環保團體、產業界及民眾之間,在環境議題上衝突頻仍,進而影響環境權之保障。國家人權委員會特辦理該場論壇,藉由各界參與及專業討論,以供未來相關議題及政策推動參考。
▲高涌誠委員與傅玲靜副教授、張文貞教授、林春元副教授、施克和副主委與談。(圖/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供)
此次論壇由國家人權委員會趙永清前副主任委員、田秋堇委員、高涌誠委員接續主持,演講者包括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院長杜文苓、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理事長詹順貴、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傅玲靜、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林春元、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克和等。
陳菊主任委員致詞時表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肯認「享有乾淨、健康與永續的環境是基本人權」,而「資訊的取得與傳遞、有效參與與環境相關的決策及獲得有效救濟」等程序權利,對落實環境人權至關重要。國家人權委員會期待在大家共同合作跟努力下,臺灣能朝生態永續、人權立國邁進。
▲田秋堇委員與曾文生次長、林子倫副執行長、詹順貴副理事長與談。(圖/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供)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會上表示,奧爾胡斯公約所強調的環境事務參與權,可以提升民眾對於環境決策的監督及透明度,強化環境決策的正當、公平及公正,促進民眾對政府機關的信任,進而有效促進環境決策之推展。
陳菊主任委員同時表示,人權的保障並不僅止於人身自由,也同樣包含生活在良好且可支配的環境中,感謝長期關注環保議題的各界人士,提升環境權是臺灣人權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期許在大家的共同合作及努力下,臺灣朝人權立國之路更靠近。
▲趙永清前副主任委員與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跨海互動。(圖/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