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壽業務總監曹綺微女士表示:「理財目標會隨着人生階段不斷轉變,帶動了市場對財富管理方案的需求。自新冠疫情蔓延以來,經濟前景存在不確定因素,大眾在選擇財富管理方案時更聚焦於獲取穩定回報。香港人壽特意推出「致富易」儲蓄壽險計劃,提供中長線的財富增值潛力,照顧客戶於財富累積及周全保障這兩方面的需求,為客戶及其摯愛家人之豐盛未來奠下基礎。」
限時推廣:兼享保費折扣優惠及預期總回報年利率高達4.24%1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成功投保「致富易」儲蓄壽險計劃,首年保費達指定金額及保單獲成功繕發,可享高達6%首年保費折扣優惠;於投保時預繳第2年保費,可於第2個保單年度獲享高達4%預繳保費折扣優惠;保單期滿時預期總回報年利率高達4.24%1。
「致富易」儲蓄壽險計劃產品特點:
- 短期供款2 可享20年人壽保障
此計劃的保費供款年期2只需2年2,受保人便可享20年人壽保障。
- 預繳保費安排3 輕鬆累積財富
您可於投保時預先繳付第2年保費,以享有第2年預繳保費折扣優惠3,讓您輕鬆累積財富。
- 額外回報為您增值財富
此計劃除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外,終期紅利(非保證)4亦有機會於第5個保單年度終結時或以後於保單權益人選擇全數退保、受保人不幸身故或保單期滿時派發,以較早者為準。
當保單權益人選擇部份退保時,終期紅利(非保證)4有機會於第5個保單年度終結時或以後派發,而可獲支付之終期紅利(非保證)4金額相等於因應已減少之基本金額5比例而計算。終期紅利(非保證)4不會積存於保單內。
- 人壽保障 讓您倍添安心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可獲得總身故賠償額如下:
保單年度 | 總身故賠償額 | |
第1至5年 | 繳付保費總額6之101% | 並扣除欠款(如有)。 |
第6至20年 | 適用於投保時年齡為70歲或以下之受保人: 繳付保費總額6之105% 或 受保人身故當日之保證現金價值之100% (以較高者為準) 適用於投保時年齡為70歲以上之受保人: 繳付保費總額6之101% 或 受保人身故當日之保證現金價值之100% (以較高者為準) | 加上終期紅利(非保證)4(如有),並扣除欠款(如有)。 |
- 靈活身故賠償支付選項7
此計劃提供靈活身故賠償支付選項7。保單權益人可於此計劃有效期內及受保人生存期間,指定以其他支付選項,包括分期領取(固定金額)或分期領取(固定限期),支付身故賠償予受益人,以取代一筆過形式收取身故賠償。
- 固定保費 盡在掌握
保費供款年期2內,保費維持不變,讓您更能預算未來。
- 投保簡便
投保手續簡易,無須驗身。
了解更多「致富易」儲蓄壽險計劃之產品詳情:
https://www.hklife.com.hk/tc/products/personal-insurance/savings-plan/wealth-up-savings-insurance-plan/index.html
計劃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欲查詢有關詳情,請致電香港人壽客戶服務熱線2290 2882或瀏覽香港人壽網頁www.hklife.com.hk。
備註:
- 就美元保單,若於保障年期內沒有作出部份退保或保單貸款及按時繳付所有保費,而首年保費達美元375,000或以上並於投保時預繳第2年保費,可同時享有首年保費之6%折扣優惠及預繳第2年保費之4%折扣優惠,保單期滿時預期總回報年利率(非保證)高達4.24%。優惠須受「傳延為您2022」客戶推廣優惠 -「致富易」儲蓄壽險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優惠詳情:https://www.hklife.com.hk/tc/promotions/index-id-34.html
- 如保單權益人未能在保費供款年期內的保費寬限期完結前繳付應繳保費,保單將被終止,惟須受不能作廢及其他有關條款限制。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如保單於期滿前被終止,保單權益人可領取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如適用)可能低於繳付保費總額。
- 於繳交首年保費時,可預先將第2年年繳保費同時存入備用保費戶口,並享有第2年保費之3%(適用於港元保單)或4%(適用於美元保單)的折扣優惠。如以港元預繳美元保單之保費,則預繳之金額會按預繳當日的兌換率轉換為美元並存入備用保費戶口以繳付第2年保費。備用保費戶口內的金額將於第2個保單年度的保費到期日,自動繳付至保單。備用保費戶口內的金額將不會獲發利息及不接受部份或全數提取。
- 終期紅利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支付的金額或會比保險計劃建議書內所顯示者較高或較低,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
- 相關基本計劃及任何附加保障之投保時保費、任何其後保費、保障及保單價值(如有)均按基本金額而計算。任何往後基本金額之更改將會導致相關基本計劃及任何附加保障之保費、保障及保單價值(如有)作出相應更改。基本金額並不代表相關基本計劃及任何附加保障之身故賠償金額。
- 繳付保費總額指由保單日起計直至此計劃失效日,所有已繳付及香港人壽已收取此計劃到期及應繳保費之總和。繳付保費總額並不包括任何超逾該到期及應繳保費數額之款項。當作出部份退保,保單之繳付保費總額將作調整,並根據部份退保條款按比例被調低。繳付保費總額並不包括備用保費戶口內之金額。如受保人不幸身故,備用保費戶口內之金額(如有)將給付予受益人。如保單權益人申請退保,備用保費戶口內之金額(如有)將退還予保單權益人。
- 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只適用於受保人在保費供款年期完結後身故及所有到期保費均已繳付,並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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