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請注意,凡家有子女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經向勞動部申請「110-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補助新臺幣1萬1800元補貼,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完全比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收件自7/4起至8/5止,提醒符合資格的市民朋友把握時間。
為避免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新北市勞工局會在每年2月中旬,優先輔導失業勞工向勞動部申請補助,經該部勾稽比對後,一般在6月中旬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透過差額補助,降低與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的差距。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另外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0-2學期學費單影本、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市府行政大樓1樓東西側服務台、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8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亦可連結「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輸入關鍵字「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即可下載申請表。至於錯過勞動部110-2學期失業子女就學補助申請的新近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亦可來電29603456轉勞工局組織科(分機6312)洽詢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