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愛金 / 台北報導
經濟部將加速地熱發電推動,朝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地熱專章簡化程序,同時透過躉購費率提供合理誘因及示範獎勵分攤業者探勘風險,並鼓勵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地熱開發,更於(111年6月27日)日成立「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展現政府全力推動地熱發電之決心。
經濟部於(111年6月27日)日假臺北添盛實業大樓舉行「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揭牌典禮,由經濟部王美花部長、紐西蘭商工辦事處魏緹娜處長、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隼珮特總經理暨商務處處長、工研院劉文雄院長及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蘇金勝主任等多位貴賓一同揭牌,見證我國地熱政策推動即將邁入新里程碑。
王美花表示,面對嚴峻氣候變遷挑戰,2050淨零轉型不僅是全世界、亦是臺灣努力的目標。臺灣位處地熱資源最豐富之環太平洋火山帶,地熱將是我國2050淨零轉型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經濟部除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地熱專章簡化程序,同時透過躉購費率提供合理誘因及示範獎勵分攤業者探勘風險,並鼓勵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地熱開發,今日成立「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展現政府全力推動地熱發電之決心。
我國目前已有9處24案之地熱案場推動中,包括大屯山區、宜蘭清水、仁澤、土場、花蓮瑞穗及臺東紅葉、知本、金鋒、金崙等區域,總裝置容量約56MW,其中清水地熱電廠經中央、地方、民間三方協力共同促成後,已於110年11月正式啟用,且為我國首座民營MW級地熱電廠,裝置容量為4.2MW。目前我國地熱累積併網裝置容量已達5MW。
經濟部說明,為加速地熱發展,在法制面上,已於6月21日預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地熱專章明定地熱探勘、開發、營運等階段之相關規範,由中央主導申設程序,建立地熱加速開發之友善法制環境。
於獎勵面上,經濟部111年度躉購費率首度區分裝置容量級距,並延續階梯式費率機制,未達2MW者,前10年費率達7.0731元/度,及提供原住民地區鄉(鎮、市)、區公所相關補助,合力推展地熱發電;另今年5月20日公告「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分攤業者探勘風險,鼓勵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地熱開發,以發揮最大綜效。
於服務面上,經濟部成立「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將積極協調各部會相關法規建立地熱開發適宜之行政程序,全力輔導業者及地方政府善用政府資源分攤探勘風險及取得行政業務所需經費,並與民間團體共同宣導地熱知識,解決民眾疑惑,提供法規、技術等意見諮詢,以加速推廣設置,為我國淨零轉型注入新能量。
經濟部強調,將致力建構友善開發環境,加速地熱發展,相信必能帶動臺灣地熱產業發展,為臺灣綠色能源供應鏈添加一股新動能,逐步達成我國淨零轉型及最大化再生能源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