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池文中/台東報導
臺東縣政府公告自7月1日起,加強管制進入鹿野高台柴油車與機車排煙情形,管制範圍為永安村龍馬路及高台路口起至鹿野高台園區,提醒民眾,機車應完成定期檢驗、第三期前的柴油車應取得任一縣市環保機關核發有效期間內自主管理標章、或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核發的空氣品質淨區標章,或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如有違反將按車種處新臺幣5百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縣長饒慶鈴表示,每年在鹿野高台辦理熱氣球活動或連假期間,都會湧入大量車潮,為了保障居民及遊客健康,遏止烏賊車污染當地空氣品質,目前已公告第一階段車輛管制規定,分別是機車及第一期至第三期柴油車,提醒民眾,平時除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工作外,也應依規定配合機車定期檢測以及柴油車至少每年一次的排煙檢測,臺東的好空氣需要大家努力共同維護。
環保局長郭建成指出,在今年初公告的鹿野高台空氣品質維護區,柴油車輛分三階段實施管制,第一階段自公告生效日,即今年7月1日起,管制95年9月30日前出廠的柴油車,即為第一期至第三期柴油車;第二階段自114年7月1日起,增加管制100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柴油車,即第四期柴油車;第三階段自116年7月1日起,增加管制108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的柴油車,即第五期柴油車,進入前須有檢測合格標章或文件,機車也應依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定期完成排氣檢驗,民眾可多關注環保局訊息配合車輛排氣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