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花費8.6億元,廠商 零進駐,遭媒體披露成了「最貴蚊子園區」,花蓮縣環保局鄭重澄清,主因純係環科受中央法規限制所致,未來縣府仍會積極與中央溝通,聯手突破法規綑綁,方能有效活化中央留在地方的園區。
▲鳳林鎮環科園區美麗的景觀池。(圖∕環保局提供)
民國97啟用的鳳林環科園區,自從中央停止補助廠商進駐後,民國100年廠商紛紛退場,雖然縣府努力突破困境,轉型朝向運動觀光兼具環保教育空間的主要需求,最終依然未獲行政院環保署同意,地方各界扼腕不已。
▲花蓮縣環保局持續維護鳳林鎮環科園區環境。(圖∕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花蓮縣政府並不氣餒,積極與環保署商討園區後續活化方向,於106年函報環保署同意辦理「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委託經營管理案」勞務採購案,積極進行招標事宜,然而,在107、108兩年期間,園區委託經營管理案進行數次上網公開招標,都因流標或廠商提出異議申訴等事宜,導致兩年均無結論,所有招標作業相關期程,被迫延至109年始能推動。
108年9月園區開始進駐花蓮縣廚餘處理代操作廠商,利用部分廠房進行廚餘快速發酵處理作業。行政院環保署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定期派員至環科園區進行訪視,對於花蓮縣政府投入經費與努力維持環科園區現況,表示肯定及鼓勵。
▲花蓮鳳林環科園區環境潔淨。(圖∕環保局提供)
此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109年第1季督導會議中,請花蓮縣政府盡速修正招標文件後,重新辦理公告招標,也提及委託經營管理案若依原計畫用途辦理招標,恐不易招商,需務實探討,通盤檢視、規劃整體設施,如有必要請提報修正計畫,並報請環保署協助。
花蓮縣政府強調,對於環科活化作業,將持續尋求環保署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在環科園區尚未完成委外招標作業前,縣政府仍會繼續投入預算經費維持環科現況,保持設施良好運作及環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