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原民局長羅美菁,針對爆料一事出面澄清。(圖/新北市原民局提供)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原民局長羅美菁,遭爆料在外飲宴涉酒後失態,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一事,已喧騰嘩然市府與媒體,造成不小影響,對羅美菁也深受困擾。

羅美菁今天上午發表聲明否認有關餐敘一事,並表示很多內容是時間錯置、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羅美菁說正確時間是108年3月,純係好友聚會,下班後的私領域,且全程言行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特別是這三年來,新北市政府全體同仁都在積極防疫,防疫的努力付出,不容被抹煞。

另外,針對爆料指出,泰山森林書屋原住民族文創聚落平台逼原民搬出國宅烏來區公所舉行一級主管會議等話題,提出嚴正駁斥並澄清:

泰山森林書屋:

原民局定期舉辦親子講座、耆老說故事、行動書屋、彩繪、DIY手作等課程,以及因應疫情調整為線上課程,並由說故事人員持續提供說故事服務,總計舉辦82場次課程及說故事服務。picul泰山森林書屋課程多元化及圖書多樣化的經營,也吸引了非常多的頭號粉絲,鄰近區域的家長們經常攜家帶眷一起參與。

原住民族文創聚落平台:

位於新店大新街的「原住民族文創聚落平台」,更是原民局辦理工藝文化策展、原住民創業行銷、直播人才培育課程及實作工作坊,以及提供原住民企業或青年直播室使用的場域,還有定期提供原民工藝業者及小農舉辦市集,除配合疫情調整開放時間外,總計舉辦72場次的活動。

逼原民搬出國宅:

  1. 原民局管轄的二社宅,過往確實存在很多如租金不(遲)繳、酗酒、環境髒亂等問題,經過原民局近年的努力,不但租金繳交率平均已達9成,各項軟硬體設施改善及經營管理,早已漸入軌道且持續精進。
  2. 原民局為持續有效管理運用公共財,以及落實居住正義並提高本市原住民租戶的流動,以全面照顧族人。經參酌住宅法、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等,於105年2月修訂「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辦法」,當中明訂「原住民住宅租賃契約期限最長為2年,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不得超過6年」。為使各承租戶瞭解租賃及續租契約之年限,每年住戶大會及每2年辦理續租作業時都進行宣導及提醒。今年適逢第1次的6年租期到期,原民局依現行規定及雙方契約辦理,於法有據。截至目前為止,仍有約190戶的原住民家戶等待依序入住二處原住民社宅。
  3. 對於到期戶的協處,原民局將全力協助提供租金補貼申請、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申請等措施資訊,並規劃於今(111)年5到6月份辦理到期戶遷出說明會,積極協助到期戶後續搬遷事宜。倘有個案確實經評估認定有續安置必要者,也將依規定及專案協助。對於刻意嚴重破壞原民局與族人之間感情者,原民局深感痛心。

有關原民局每月至烏來區公所舉行一級主管會議一事:

  1. 烏來是新北市唯一的原鄉,改直轄市之後的第二屆恢復選舉制,是原住民族自治區。原民局長基於督導與積極協助,每一年的年初召開兩機關主管們的聯繫會報,並就該年度的業務推動、執行面,以及合作事項等,進行討論與溝通,期協助原鄉自治業務的順利推動。辦理聯繫會報的地點不定,如烏來區公所、新店原住民文創聚落平台或原民局。
  2. 104年蘇迪勒颱風幾乎摧毀烏來區,也是經由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的全力協助,在107年才陸續完成災後復建各項工作。新北原民局積極協助烏來區政發展,讓族人在生活、就業、經濟產業等面向恢復正常且永續發展,責無旁貸。
  3. 原民局除與烏來公所進行聯繫會報外,每年也會召開與各區(28區)公所的業務聯繫會議(110年因疫情取消),就業務執行與推動交換意見,希望落實各項福利及服務措施、嘉惠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