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示意圖。(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11年房屋稅繳款書自4月中旬已陸續寄送,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3日前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
1.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
2.可選擇以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代碼166#)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納。
3.亦可以電子支付帳戶繳納,納稅義務人可利用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及悠遊付等電子支付業者之APP,開啟掃描功能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系統自動帶出稅別及稅額等繳稅資訊,確認完成後即可以電子支付帳戶繳納稅款。
4.使用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納,得自111年4月26日起至6月3日前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亦可直接利用下列方式快速繳稅:
1.於111年4月26日至6月3日前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
2.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於111年4月26日至6月3日前,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檯繳納,快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