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2年1月7日 /美通社/ — 光峰科技(688007.SH)1月6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2份民事判決書(案號為:(2019)京73民初1275號、1276號),判決認定光峰不侵權,駁回原告台達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次判決再次證明了光峰原創技術及其產品技術的領先性,以及專利護城河的堅固性。

「光峰是一家擁有原創技術,以及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國企業,作為激光顯示產業化的奠基人,不僅原創發明了具有高性價比和產業化基礎的ALPD®核心技術,還構築了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光峰副總裁唐詩表示。

唐詩強調,近幾年光峰的基礎專利先後經歷了25次無效宣告的考驗,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仍維持專利權有效,可見公司的基礎專利是非常穩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縱觀光峰過往的專利訴訟史發現,憑借高含金量的「硬核專利」,光峰科技在專利維權方面可以稱得上是「常勝將軍」。至今為止,光峰科技專利維權未曾有敗績。

本案是當年「科創板專利第一案」的後續故事。該案的主角之一台達為台灣地區企業,曾在2010年與本案的另外一位主角光峰商談合作事宜。其後台達在未經光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就申請了與光峰技術一致的專利。在2019年光峰科創板IPO上市期間,台達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對光峰發起「專利狙擊」,也就是大眾所熟知的「科創板專利第一案」。「科創板專利第一案」,台達訴光峰的案件,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020年作出判決「光峰不侵權,駁回台達的全部訴訟請求」,台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台達隨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了起訴。另外光峰在「反訴」台達的案件中,經法院審理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台達侵犯光峰的專利權。至此,光峰取得「科創板專利第一案」的全面勝利。

然而,在法院已經判決光峰不侵權的情況下,台達依然在上海、成都等地法院對光峰提起多起訴訟,且後續案件中存在台達因不繳納訴訟費而撤案的情形。

2021年12月,光峰發佈公告表示:「已起訴台達惡意訴訟。」光峰認為台達在明知涉案專利存在權屬糾紛的情況下,繼續使用該待商榷的專利對光峰提起侵權訴訟,不符合正常的訴訟規則。

所謂惡意訴訟,通常是指當事人以獲取非法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而故意提起的訴訟,並致使相對人在訴訟中遭受損失的行為。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不應違反本法的規定,存在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光峰科技法務中心副總經理高麗晶認為,台達針對光峰科技實施了一系列行為,已經構成了惡意訴訟的要件:1、台達在不同法院不斷起訴光峰,進而造成光峰不斷觸發公告,待光峰公告之後,台達選擇不繳費結案或撤回起訴結案,我們認為這干擾了光峰的正常經營活動。2、台達在明知涉案專利存在權屬糾紛的情況下(即專利屬於誰尚未定),繼續使用該待商榷的專利對光峰提起侵權訴訟,我們認為不符合正常的訴訟規則;3、台達訴光峰侵權案件,法院已經判決光峰不侵權的情況下,後續台達的起訴應該盡到審慎的義務,然而台達又在上海、成都法院提起多起訴訟,且存在訴訟不繳費而撤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