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新北市文化局召開審查會議後決議,該地段不具文化資產價值(圖片來源/地主李先生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仍停留在文化審議程序的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蔡金木宅拆遷案,日前終於有了最新進展。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經審議,已正式認定該地段「不具文化景觀價值」,即代表不影響地主對該地段的拆遷處置,也讓原本擔心將再次延宕拆遷規劃的地主李先生鬆一口氣。李先生除了感謝市府文化局秉公處理,沒有受到特定人士給予壓力外,更指出,他已去函法院,希望回到應有的司法制度,維護合法所有權人本該有的權益。

本案件始於李姓地主多年前,依程序向水利會合法購得新店瑠公圳旁的一處土地,卻遭地上物佔有人(賴姓女子)屢次阻撓拆遷,影響其合法權益。賴姓女子更在2024年11月將已被法院民事執行處判定應拆屋還地的地段,向新北市文化局提報該處具有高度「文化景觀」價值,讓本案進入審議程序,試圖以此方式延宕李姓地主依法拆遷的規劃。

據李先生表示,經賴姓女子提報後,法院原已判定拆屋還地,但由於進入市府文化審議程序,使得他們無法進行對該土地的正常使用。且市府文化局在兩次現勘後仍即時未公布結論,李先生無奈之下,只能公開呼籲落實依法行政,避免拖延司法判決的執行。如今文化局正式回覆「不具景觀價值」,他很感謝市府不懼壓力、依法行政,維護市民應有法定權利。


▲經新北市文化局召開審查會議後決議,該地段不具文化資產價值。(圖片來源/地主李先生提供)

李先生強調,自己早在土地標售時便合規投標購地,並於歷次法院判決中均獲得認定其財產權正當性。他說:「新北市文化局確認沒有景觀價值後,也已正式致函法院,盼能早日落實依法強制執行。」至於外界關心是否補償現有佔用居住者,他認為在合理範圍內仍可協商,但前提必須尊重法治精神。

先前佔居者賴姓女子曾提出「標售未告知」、「違反程序」等說法,不過法院與相關調查文書均已多次駁回該主張。至於賴女接下來是否還會祭出其它作為,暫不得知。但法界人士指出,如果無法提出其它明確且有法律根據的新佐證,新北文化局的審議結果恐難被翻轉。

本案纏訟至今超過十年,地主與佔居人長期處於矛盾狀態,外界關心最終將如何收場。未來若法院據此認定已無須再顧慮文資因素,相關程序進展是否能加速,落實依法執行,更是值得持續關注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