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戰趨於白熱化,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甚囂塵上!宜蘭地檢署檢察官9日指揮警、調及移民署等相關人員展開一波偵辦行動,共傳喚3團53人到案釐清案情。
宜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顯示,轄內有特定人士自112年8月間起,陸續招攬村里長及村里民前往中國大陸旅遊,參加者除了自付機票錢之外,其餘在大陸的食宿、交通費用均由陸方落地招待,並查得團員於社群網站上發文及張貼照片,稱是接受國台辦招待之佐證。
檢方指出,案經傳訊檢舉人說明,並清查相關村里長之出入境紀錄發現,前4年均少有出境情形,惟自去(112)年5月起,渠等即陸續前往上海、南京、廣州、廈門,且愈近選舉期日,次數及人數逐漸增加,進而再清查出與村里長同行者,尚有特定民間社團的理事長、幹部。
檢方並查出,該民間社團持續於112年12月間再度招團前往北京5日遊,而帶團者均非旅行社從業人員,相關行程均由國台辦駐區人員全權安排,團員在陸旅行期間接受無償招待。初步清查共有3團53人接受落地招待。
檢方認為相關人員涉有反滲透法第7條之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妨害選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刑法第143條之投票受賄嫌疑,因有阻絕境外勢力介選及防堵賄選之急迫性,乃指派檢察官,於9日指揮宜蘭縣警察局、宜蘭分局、羅東分局、宜蘭縣調查站、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縣專勤隊,傳喚相關人等釐清案情。
全案進一步查出,參加團員分別受到大陸常州市武進區台辦、南京市栖霞區台辦、河北省台辦之落地招待,且行程都有國台辦人員陪同或統戰部人員參與,並發表「要支持能夠促進兩岸交流的政黨」、「要好好選擇有利兩岸交流的人」、「要選有利祖國之人」、「反台獨」等言論,現場團員亦附和「兩岸同文同種」、「兩岸要和平交流」等語。
相關被告經檢察官複訊後,均予請回。檢方將持續釐清全案是否確有境外介選及行收賄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