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處抽驗醃漬蔬菜產品。(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醃漬蔬菜是家常料理增添風味的重要配角,業者製造時會用食品添加物,延長產品保存期限或維持色澤,但如使用過量,將增加食安風險。為維護民眾權益,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製造廠並抽驗醃漬蔬菜成品,其中2件不合格,已立即下架回收,共裁處9萬元,以保障市民食安。
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針對10家台中市醃漬蔬菜生產製造場所,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保存來源文件」及「食品添加物管理與使用」等項目,並核對20件產品標示,現場查核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指出,此次抽4件驗醃漬蔬菜產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及「大腸桿菌」等衛生指標菌,結果2件產品添加物使用量不符規定,已令業者下架回收;其中霧峰區業者「脆筍干」檢出苯甲酸0.9 g/kg(限量標準為0.6g/kg),為今年度第2次違規,加重裁罰6萬元。另1家則為太平區業者「酸白菜」檢出苯甲酸0.9g/kg(限量標準為0.6g/kg)及二氧化硫0.10g/kg(限量標準為0.030g/kg),亦處3萬元罰鍰;違規業者皆已被列入高風險管理對象,後續將加強查核及抽驗頻率。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消費者購買醃漬蔬菜產品,可遵循三原則:第一,可選擇知名品牌或信譽良好的製造商;第二,購買前檢查產品色澤、氣味及包裝標示是否完好無損;第三,調理前可先浸泡再清洗,烹煮時可開蓋煮沸3分鐘,讓產品中殘留的二氧化硫揮發。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查詢。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