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於今年5月破獲新莊塔寮坑溪非法棄置廢油案,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刑大偵辦,現有重大發現及突破,葉姓主嫌除經營費潤滑油、廢機油清除及非法棄置外,竟還投資廢食用油產業,並與南部再利用機構負責人吳嫌合謀,以合法掩護非法手段,將廢食用油多方混合,調整酸價、脂肪酸等物理性質,再假冒為工業原料用油,出口至非OECD的馬來西亞,目前還有372公噸廢棄油品暫存於彰化飼料油工廠,嚴重影響我國形象及廢食用油管理制度,全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涉及非法出口部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將函請屏東縣環保局依權責卓處。

環保局表示,本案緣起新莊塔寮坑非法棄置廢油案件,經環境稽查重案組同仁查獲非法棄置集團並報請新北地檢指揮偵辦,全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業由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包含葉姓主嫌在內,共起訴10餘名犯嫌,更具體請法院將犯嫌不法獲利2億餘元依法沒入。

為進一步調查相關事證,新北市環保局及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經抽絲剝繭發現,葉姓主嫌除涉及廢油棄置案外,竟還投資了廢食用油產業。葉嫌為富O公司負責人與從事再利用機構的永O公司負責人吳姓犯嫌合作四處收購廢食用油,最後因為分贓不均,葉嫌窩裡反,和盤托出犯罪手法、犯罪地點遍布全台,並表示廢食用油集散地位於屏東。

專案小組在9月6日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高雄、屏東等地搜索,果然查獲位於南部的大型廢食用油犯罪集團,該集團具有多個合法清除及再利用機構身分,平時主要向餐廳及夜市攤商收購使用後的廢食用油,本次葉嫌更以高價購買來自高雄市衛生局沒入的正義公司廢食用油1,500餘噸,累計一年多收受2,000餘噸,均未依合法程序向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申報廢食用油數量。

葉嫌以無清除許可證之車輛載運取得廢食用油品後再轉賣給吳嫌,吳嫌加工處理後將廢食用油品改以工業用油名義販售,躲避追查,更出口至非OECD會員國之馬來西亞,此舉除違反本國廢食用油出口規定外,更損及我國國家形象;該犯罪集團除將面對刑事追訴外,也將函請地方環保機關依權責卓處。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專案小組除追查該犯罪集團將廢食用油非法出口外,亦追查出因去年下半年廢食用油出口價格崩跌,該犯罪集團竟將372公噸的廢食用油運至彰化某飼料工廠暫存,專案小組亦於9月28日前往彰化會同彰化環保局將該批來不及出口的廢食用油扣押,並將全案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專案小組在查處過程中發現,吳嫌過去就曾涉及他起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業遭法院判刑確定,可見其仍未真心悔改,仍為不法利益持續破壞我國環安、食安及國家形象。

環保局呼籲,廢食用油的去化不僅涉及廢棄物管理的環境層面,更關乎民眾食安風險,無論政府機關、清運業者、餐廳業者及攤商都要負起責任,應以合法方式清除廢食用油,民眾更要拒絕購買低價、來路不明的油商販賣的油品,共同守護臺灣的環境及人民健康。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