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112年10月2日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內容包含空氣污染物排放大戶增收費額、有害空氣污染物甲苯和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的增收費率等,預估將影響本縣相關固定污染源之空污費。
空污費為污染者付費的空污防制機制,為降低空污排放,費率設計具有經濟誘因。以本縣為例,各申報排放源全年所繳固定源空污費,自108年約為8,760萬元、至111年降為約7,716萬元,空污費減收顯示對於污染排放有其控制成效。本次修正費率針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污染物提高大型固定污染源費額,因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為大氣中臭氧(O3)的反應前趨物,本縣亦持續希望藉由VOCs之減少,以控制大氣中O3之濃度。同時甲苯和二甲苯是常見的VOCs,除了作為油漆調和劑等工業用途,亦為汽油、柴油之主要成分,故為本次空污費費率調整管制重點。宜蘭縣環保局近兩年已陸續清查並納管轄內中小型汽車烤漆等常用前述物質進行表面塗裝作業公私場所共計23家,呼籲相關場所降低前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使用量、或改採取其他低揮發性溶劑或材料替代,以達維護工作環境及大氣環境品質之效。
宜蘭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許嘉琦表示,本次修訂希望促使排放大戶積極改善或增設污染防制設備,實現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的雙贏局面,降低不良空氣品質對公共健康的影響,一同迎向更清潔、更健康的未來。
備註:「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資訊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連結])查詢
新聞來源: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