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辰卿/台北報導
蔣清明、戴佳瑀等人涉嫌於民國(下同)105、106年間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及挪用公司資產,致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必翔實業公司,股票代號:1729,已於107年1月2日終止上市)對外公告之財務報告涉有不實,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提起公訴。
陳彩雲等人涉嫌於民國(下同)105年7月間從事全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智科公司」,股票代號:3559,已於106年8月30日終止上市買賣)股票內線交易,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
因前揭不法情事恐造成投資人之損害,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即日起至110年2月1日止受理必翔實業公司股票投資人求償登記,相關受理事項公告於投保中心網站(http://www.sfipc.org.tw),投保中心特別提醒符合本次求償受理條件之投資人,儘速填妥相關表格、檢附證明文件及簽具相關書件,於110年2月1日前向投保中心提出求償登記,才能參加團體訴訟並參與日後訴訟結果所得款項之分配。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712-889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