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里港報導】 里港警分局於7月8日晚間再次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台3線九如交流道口及台24線錦隆路段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展現執法力度與強度,並針對改裝排氣管、車燈及車體等違規行為,以路檢攔查方式強力執法稽查,避免九如鄉及鹽埔鄉地區有改裝車及飆車情事發生。
里港警分局為了打擊危險駕車及改裝車體的歪風,於112年起迄今共舉發改裝車體共計58件,超速危險駕車396件,改裝車噪音通報536件。
里港警分局呼籲,非法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而非法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另外,民眾如在路上發現有非法噪音車擾寧情事,於30日內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 檢舉,經查證屬實後亦將通知車輛到檢。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表示,警方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將持續性的針對改裝車輛及飆車族,以優勢警力執行路檢,並機動編排測速照相及防飆暨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方式,以維護用路人及社區居民安全與安寧。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