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暑假是青年學子打工旺季,小明選擇此刻投入就業市場賺學費,某天看到飲料店應徵工讀生,開出時薪180元優於勞基法的條件,開始工作後發現,老闆只請了3名工讀生,平常雖然只要排6小時的班,但如果同事請假,當天工時就有可能高達10小時,而且一週可能休不到一天,也都沒有發加班費,甚至小明在排休日和女朋友約會,卻臨時接到老闆通知回店裡代班,因過於突然無法配合,事後竟遭雇主認定當日曠職,倒扣1日工資,忍無可忍的小明終於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許多工讀生因對勞基法規定認知不足,導致不清楚如何保障自身權益,更有不少雇主認為兼職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甚至長期違反相關規定而不自知。勞工局提供暑期工讀生3招「PT防身術」:
第1招「PT也適用勞基法」 工讀生和正職一樣,都是勞基法的適用對象。
第2招「PT也有一例一休」 PT工讀生也享有勞基法規定的「一例一休」,也就是PT連續上班不得超過7天,且第6天需加發休息日加班費。
第3招「PT也有加班費」 一般PT排班工作時數會低於8小時,倘若單日工作超過8小時,或於休息日出勤,應依法計給加班費。
此外,勞檢處提醒,青年朋友在暑期應徵工作前,可先上網搜尋「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瞭解事業單位是否有違規紀錄。拿到薪水後也要注意,除了法定扣減項目(如勞、健保自付額等)外,雇主應依照出勤狀況全額發給工資,不可隨意扣薪。也可以上網利用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瞭解是否少算、漏算。
勞工局提醒,若發現雇主有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致權益受損,可透過「新北勞動雲」的「勞動檢查立即GO」,提出申訴,勞動檢查處受理後將對事業單位實施檢查;若想爭取積欠工資,則可至「勞資調解便利通」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將儘速召開會議,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檢查處111年針對175家事業單位實施「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雇主未依規定計給加班費占大多數,今年將擴大抽查家數,預計對300家以上事業單位進行檢查,發現違反相關勞基法規定,將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