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為因應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3月到4月間禽畜水產品的藥物殘留檢測結果案,經查新北雙河蛋行所販售之鴨蛋,其溯源是屏東縣新園鄉邱姓養禽戶所飼養販售,縣府於112年4月10日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鍰在案,且移動管制後經再度抽檢均符合動物用藥之規定,因此,已經解除移動管制。
另里港農會超市販售之午仔魚,經檢出還原型孔雀綠殘留案,其來源為佳冬鄉賴姓養殖戶,本府於112年3月6日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3條及行政罰法第8條處以新台幣3萬元在案,賴姓養殖戶陳述該批魚貨僅出售百餘斤,售出後即空池,且當發生午仔魚藥檢不合格後,該批次上架產品已全部回收銷毀,而該養殖戶也會列為本府後續首要追蹤採檢對象,持續追蹤。
不管蛋鴨或是午仔魚養殖農漁民都覺得很無奈,均堅持未使用該等藥物,甚至懷疑是被混貨或是交叉污染,尤其還原型孔雀石綠極微量殘留有可能為水或底泥的環境值;不過縣府基於食安把關的立場與重要性,均予以必要的裁處,並做預防性的移動管制措施,列為首要查驗的對象,下次要出貨前一定要經過完整的抽驗,結果沒有任何問題才能解除管制出貨。
屏東縣政府表示,每年都有定期辦理農漁民生產安全用藥講習及訓練,讓所有農漁畜產生產者強化用藥安全,屏東優質農漁畜產請消費者安心選購,縣府一定會再精進食安把關,讓消費者買的寬心,吃的安心。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