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小港報導】 高雄市小港區一名43歲盧姓男子,6月10、11日,兩日內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共15次,讓警方疲於奔命並造成執勤困擾,經勸阻不聽,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
據了解,盧男於6月10日撥打110謊報糾紛,警方到場後,盧男改口胸悶,經聯絡救護人員到場查看後無明顯異狀,警方為避免危害,遂請盧男回派出所短暫休息,但盧男同日前腳剛離開,又開始不斷撥打110電話,總共打了15通,內容大多為請求警方協助、發生糾紛、發生命案、情緒不穩定等謊報案件,影響警方執勤,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
小港警分局提醒,警察資源有限,不能讓少數人藉故騷擾,浪費社會資源,民眾撥打110電話並連續謊報案件,影響警方即時處理緊急事件,可能涉及相關刑事或行政責任,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