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杉林報導】 旗山分局杉林分駐所警員陳尚仟於前(20)日16-18時執行巡守勤務時,16時15分巡經該轄杉林區清水路時,發現路上一輛普重機車兩男雙載,行跡極為怪異可疑,刻意閃躲警方,其中騎機車者疑似為轄區列管之吳姓毒品人口,遂主動上前攔查。
員警查證該二名男子身分時,後座的邱男(68年次)卻支吾其詞,欲以假姓名矇騙警方查證,渠伎倆終遭員警識破,警方運用詢問技巧,發現其係遭高雄地方檢察署發佈之毒品通緝犯,已逃逸一個多月之久,逃逸期間都在美濃、杉林地區打零工,好巧不巧因肚子餓與吳男要去吃飯,剛出門就栽在認真的員警手裡。
經瞭解,吳男表示,當時載其朋友邱男欲外出用餐,吳男並不知邱男已遭通緝,只是很納悶,覺得邱男看到警方經過時,不斷回頭、閃避,警方在盤查詢問時言詞閃爍、且心虛謊報假姓名企圖誤導警方查證。所幸員警冷靜沈著,細心查證並以話術戳破邱男謊言,邱男見瞎掰不成,連忙稱:「我不會跑、我不會跑」,員警霸氣回應:「你也跑不過我啦」,經帶案調查後,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
旗山分局提醒,民眾如因刑案被傳喚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告知聯絡地址已變更,以免通知不到,被發佈列為通緝逃犯。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