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位於內埔警分局瑪家分駐所後方,屏東縣政府所有,目前由屏東縣政警察局管理使用之空地,前因與瑪家分駐所間有一溝渠分隔,因通行不便致未善用,現為增加、活化警用空間,興建停車場供瑪家分駐所員警車輛及取締交通或涉案查扣等車輛停放使用,現停車場已如期完工,目前正進行驗收中。
該停車場總工程經費64萬6,000元,經費來源係屏東縣政府-屏東縣議會高惠芬議員對地方建設建議事項,該停車場位於瑪家分駐所和瑪家戶政事務所後方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隘寮工作站相鄰,停車場佔地面積299平方公尺,可提供5格汽車停車位、6格機車停車位(若含查扣車輛停車可達20輛),工程於今(112)年1月19日申報竣工,預計最快可望於3月底啟用。
屏東縣議員高惠芬指出,因瑪家戶政事務所和瑪家分駐所毗鄰且前方並無空地,往往看到至戶政所洽公民眾將車輛停放於屏35線瑪家鄉風景段道路上,因該處路弧彎曲又不寬,致險象環生,經知道瑪家分駐所後方尚有空地可有效運用後,遂爭取本項建設經費,由內埔警分局陳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轉屏東縣政府同意後興建,高議員期待該停車場啟用後,瑪家分駐所員警可將車輛及扣案車輛停放該處,並將瑪家分駐所前靠近瑪家戶政事務所處,清空一處空地,以供至戶政所洽公民眾使用,除解決目前所生險象,更為瑪家分駐所員警及洽公民眾提供一個更便利、安全的環境。
內埔警分局長莊順智表示感謝屏東縣議會高惠芬議員對內埔警分局瑪家分駐所員警的照顧,除爭取該停車場的興建外,平時對於瑪家分駐所的廳舍環境及員警使用設備亦盡力提供協助,期許該停車場屆時啟用後,瑪家分駐所員警因有舒適、便利的環境,而能對瑪家鄉親的治安維護及為民服務,做出更大的貢獻。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