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氣象!「2023 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正好給一些不歡迎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祭祖家族最佳「開示」。
國人傳統家族中,有些留傳不歡迎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祭祖陋習,讓女兒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追問長者為什麼有如此不符孝道的奇風異俗?原來,擔心女兒回娘家祭祖,搶了娘家的祖先福蔭的「福氣」,此一說法我認為並不符合孝道也違反性別平等,充分顯現狹隘的落伍觀念。
新的一年,憲法法庭針對祭祀公業嫁出去的女兒不能繼承派下員,大法官做出違憲判決。
憲法法庭指出:祭祀公業原本的設立目的是在「祭祀祖先發揚孝道」,所以男系子孫和女系子孫沒有本質上的差異,況且社會朝「少子化」發展,若再區分男女,反而不利傳承祭祀香火。
而且就「承擔祭祀的意願和能力」來說,女系子孫不論姓氏或有無結婚,和男系派下員或因為冠母姓而成為派下員的子孫,沒有什麼不同。若拒絕將這些女系子孫列為派下員,顯然是不合事理以及不能與時俱進,最後恐損及祭祀公業設立的初衷「祭祀祖先、傳承香火」。
上述理由淺顯易懂,雖然是憲法法庭針對祭祀公業派下員判決,其法律見解也適用一般的祭祖習俗。
祭祖,為慎終追遠懷思親人,是孝道,發乎自然的真誠表現,我們既強調性別平等,當然歡迎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祭拜祖先。(本文作者∕資深媒體人:温富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