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人行道欄杆等處,遭少數候選人綁製競選旗幟,破壞公共設施及鄉容。(圖∕ 吉安鄉公所提供)

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2022年九合一大選即將於11月26日登場,各候選人陸續掛出競選看板及宣傳旗幟,不少鄉親反映,選舉旗幟用膠帶、鐵絲綑綁等嚴重狀況,容易造成黏膠殘留等情形。吉安鄉公所選務中心提醒,各候選人應依規定懸掛旗幟及布條,以維潔淨鄉容。

▲吉安鄉部分候選人未依規定場域,逕自在電線桿以膠帶綑綁競選旗幟。(圖/吉安鄉公所提供)

吉安鄉公所為維護環境設施、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明令所轄人行道、公園、綠地、廣場、觀光步道、自行車道及其用地範圍附屬設施、投開票所及投開票所30公尺內道路、橋梁、干城地下道、機關、學校(政府立案公、私立學校及其附設幼兒園)、抽水站、各公有廳舍、館舍及境內反光鏡、交通標誌號誌、行道樹等,禁止懸掛或豎立競選廣告物。

依現行選罷法第52條第2款規定「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違規者將逕行拆除。吉安鄉公所選務中心提醒,請各候選人依照規定插立旗幟,並於選舉後7日自行拆除,若經規勸而未改善或逾期未拆者,將由清潔隊依廢清法規定拆除。

吉安鄉公所選務中心呼籲,選舉將至,近期發現部分候選人未依規定場域插立旗幟及豎立看板,並以膠帶及鐵絲綑綁於電線桿、人行道欄杆等處,嚴重破壞公共設施及鄉容,膠帶拆除時易留下殘膠或使公共設施烤漆剝落,而需花費人力清除,再度呼籲各候選人懸掛選舉廣告物時,應依規定使用束帶。

此外,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規定,於土地、建物外牆或圍牆上設置、繫掛旗幟、布條等廣告物時造成髒污破損情形,將請候選人自行清除改善,未清除者由清潔隊無異議代為清理,請各候選人多加注意,共同維護乾淨的吉安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