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紘頤律師到動物之家中繼園區講授動物認養契約常見問題。(圖/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

記者黃俊育 / 臺北報導

民眾對「認養動物」觀念已相當普及,除到臺北市動物之家外,亦常透過網路或民間團體認養動物。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發現,民眾因認養動物時被要求簽具「天價罰款」的契約或切結書問題,引發多場網路論戰,特在8月27日邀請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理事長顏紘頤律師講授「動物認養契約常見問題」,各動保團體及中途照護者也提供各方意見,將由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協助提供最新認養契約範本,民眾即日起可向動保處登記索取資訊。

▲顏律師學員一起討論如何透過契約約定讓動物認養後獲得妥善照顧。(圖/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

臺北市動保處表示,訂定動物認養契約時,應有明確的契約文字規範,除可參考運用臺北市動物之家現有之動物認養申請書外,顏律師也特別提醒訂定契約要明訂的5個注意事項,分別為明確的「認養人與動物資訊」、「認養動物的條件」、「寵物登記與絕育的要求」、「合理的後續追蹤及違約金額度」、「法規及動物保護教育」以做為未來事件處理的依據。此外,動保處特別強調,送養人若向民眾收取認養動物之營養、醫療費用,如無實際支出憑據證明,可能涉及變相的買賣行為,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動物之家收容犬MoMo提供免費認養及加碼福利。(圖/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

建議民眾可優先選擇至臺北市動物之家免費認養動物,除可獲得多項動物照護福利,包含犬貓終身免費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等,認養7歲以上或收容1年以上之犬貓,更加碼享有終身免費多價混合疫苗注射及每2年1次的健康檢查福利,想知道更多認養動物訊息可加入臺北市動物之家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capo.tas) 或查詢動保處官網(https://www.tcapo.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