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楠宇/台北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對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435)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違約金。證交所表示,中福國際於111年6月7日與他人簽訂中壢廠房土地租賃契約一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0款情事,但中福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的規定,故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中福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中福經營權之爭延燒,公司日前召開重訊說明,在8月17日獨立董事高榮志、吳進成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董事黃立中、胡立三、王百佑,並補選董事會成員改組。後經6席董事共同召開,8月25日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陸榮木為董事長,但新任董事進入公司後,發現辦公室無任何員工,才赫然發現所有人均已遭前董事長黃立中在前一日(即8月24日)資遣,致無人可以為了財務、業務、資產、現金、印鑑等交接。
隨後,新任董事長率董事至桃園中壢廠房視察,赫然發現中壢廠房現場之管理及保全人員亦遭辭退,現場已無管理及保全人員,還發現有機具正在拆除公司廠房,但未見有公告拆除執照,經詢問才得知該處廠房遭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任聯勝營造有限公司拆除,中福新任董事現場要求聯勝立即停工,並在8月26日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確認,聯勝公司並無拆除執照就違法拆除,對中福公司造成損害。
市場派的董事在6日林志蓁指出,公司上週三也已指派新的會計主管接任財務,但因資料短缺,目前仍無法掌握公司實際財務狀況,僅能用「土法煉鋼」方式查核公司紙本報表;林志蓁也呼籲經濟部。
目前中福現階段公司處於停擺狀況,由於第二季財報難產,中福股票被勒令自8月18日起停止交易,若未依規定在半年內補交財報,證交所將在明年2月20日公告中福將在40天內終止上市,即最快於明年4月2日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