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友栽種果樹利用液態土壤改良劑增加土壤肥力。(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最近有媒體報導花蓮縣鳳林鎮農地遭埋千噸廚餘案,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嚴正聲明,目前被提出疑問的農地並無掩埋廚餘情事,請各界勿以訛傳訛、恣意渲染不實資訊。

▲花蓮縣環保局派員現場採樣。

環保局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透過分選、瀝水、粉碎、擠壓、攪拌、加入超效之生物還原粉菌種讓廚餘可於在24小時內快速腐熟發酵,處理後將生活家戶廚餘轉換為土壤改良劑,製造過程無添加任何人工化學物質,全經天然菌種發酵腐熟。目前所產出之固態土壤改良劑檢測結果已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雜項堆肥 (品目編號5-11)標準,正進行申請肥料登記證程序;液態土壤改良劑部分(品目編號5-15)部分檢測結果,雖肥力尚未達農委會肥料品目標準,但對環境並無危害。

▲花蓮縣環保局派員現場採樣。

農友指出,該案所處區域農地較為貧瘠,知道環保科技園區高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所產出的液態土壤改良劑可免費索取,且成效良好,為增加土壤養分,因此向環保局免費索取液態土壤改良劑,只是領取後,為便利使用,逕自於農地自行挖坑囤放並摻配土壤,採個人隨拿即用方式。經統計,該農民於111年1-6月向環保科技園區高效能廚餘處理廠申請領用產出之液態土壤改良劑總計340公噸。

▲現場改善狀況良好。 

環保局說明,對於領取環保科技園區高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所產出的土壤改良劑的農民,均採不定期巡查方式,確認農友領取後的使用情形,同時加強宣導以正確方式混水澆灌,避免有農民領用後不熟悉使用方式而導致影響周遭環境。就該案,環保局於3月、6月、7月皆主動進行稽巡查, 7月份的稽查紀錄顯示,當下雖未有明顯異味,但並不符合使用方式,稽查同時也輔導農民改善,並就環境衛生請該農友提出陳述意見,現場同步進行採樣作業,續依採樣結果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另就農民陳述,因其擁有的車輛較小,又須不定時北上照顧家人,故自行請廚餘代操廠商協助代為運送液態土壤改良劑,造成大眾誤解代操廠商違法傾倒廚餘,深感抱歉。

▲現場改善狀況良好。 

為因應非洲豬瘟疫情,花蓮縣本著保護本縣養豬戶及豬隻安全,自108年1月公告禁止廚餘餵養豬隻,特向環保署爭取兩套廚餘高效能處理設備,設置於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每日約可處理20公噸廚餘,截至目前正常運作中,該系統全國已有17套運作中,使用縣市包括,新竹市、台南市、宜蘭縣、澎湖縣及連江縣等,每日總處理量298公噸,顯見使用廚餘高效能處理設備處理家戶廚餘已是全國推動的方向,且花蓮縣所產出的土壤改良劑均獲得民眾及農民的肯定,成效良好。

環保局提醒鄉親、農民及需要的好朋友,如有種植農作物、家中栽培花卉盆栽、美化環境綠地及土壤肥力提升等需要,可向環保局免費索取洽詢(洽詢電話:03-8237575分機236),籲請大家,領取後請遵守相關規定,環保局呼籲鄉親養成「綠色飲食」的良好習慣,「吃多少,煮多少或點多少」,避免糧食的浪費;也請謹記回收廚餘3部曲:減量、瀝乾及排出,垃圾源頭減量,讓我們一起回收資源零廢棄!(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