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壽推出升級版「創富未來」終身保III 助客戶靈活規劃退休 輕鬆實現財富增值傳承
香港 – Media OutReach – 2022年7月5日 – 香港人壽一直以來推陳出新,持續為客戶提供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緊貼市場需要,精益求精。公司宣布推出升級版「創富未來」終身保III,為顧客提供更全面貼心的保障,包括特長人壽保障及多種保費供款年期選擇1靈活提取保單價值2,3,以及特設的「財富傳承」獎賞4,助客戶靈活規劃財富傳承。憑藉市場首創5靈活更改受保人6多至兩位新受保人,「創富未來」終身保III可讓客戶規劃長遠財務安排,將財富代代相傳。此外,投保手續簡易,無須驗身7

尊享客戶優惠8:首年保費折扣高達25% 兼享多重會員著數9

在全面的壽險及財富保障之外,香港人壽更為尊貴客戶提供一系列精彩推廣優惠。由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成功投保「創富未來」終身保III可享高達15%首年保費折扣優惠;指定客戶類別更可享基本計劃首年保費折扣優惠高達25%10

此外,客戶可於香港人壽網站登入「客戶專區」 ( https://www.hklife.com.hk/tc/clientcorner),發掘不同提升客戶身心健康的獨有「會員著數」優惠,例如米施洛營養護康中心的免費綜合體重及健康分析、BeHealth痛症中心的ACE專屬定制解痛療程折扣優惠、Zanolife 的健康服務優惠和更多其他精選優惠。

「創富未來」終身保III 計劃特點

  • 多種保費供款年期選擇1 特長人壽保障
    此計劃設有三種保費供款年期1以供選擇,分別為3年1、6年1及12年1,便可提供特長人壽保障直至最初受保人130歲。如保單權益人選擇更改受保人6,人壽保障更可延長至新受保人130歲。
  • 額外回報 運籌帷幄
    此計劃除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外,週年紅利(非保證)2亦將有機會於第2個保單週年日起每年以現金形式派發。您可自由選擇作現金提取或保留於保單內積存生息2,靈活配合您的個人需要。終期紅利(非保證)2有機會於第4個保單年度終結時或以後於保單權益人選擇全數退保、受保人不幸身故(假設沒有指定及仍然生存之後續受保人成為新的受保人)或保單期滿時派發,以較早者為準。

    此外,終期紅利(非保證)2亦有機會於第4個保單年度終結時或以後當保單權益人選擇部份退保時派發,而可獲支付之終期紅利(非保證)2金額相等於因應已減少之基本金額11比例而計算。終期紅利(非保證)2不會積存於保單內 。
  • 靈活更改受保人6 財富世代傳承
    於此計劃有效期內及受保人生存期間,保單權益人可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按以下方式無限次更改受保人6。除了讓財富享有充裕的增值期,您更能靈活安排財富分配,世代傳承。

    • 更改一位受保人6
      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加上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2,3(如有)將保持不變,並可繼續累積至新受保人之130歲。
    • 更改至兩位受保人6
      保單之基本金額11將根據保單權益人指定分配之比例轉換至兩份與原有保單相同之基本計劃的新保單。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加上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2,3(如有)將根據相同指定分配比例轉換至兩份新保單,並可繼續累積至新受保人之130歲。

  • 「財富傳承」獎賞4 樂享財富相傳喜悅
    為鼓勵您及早籌劃財富傳承,此計劃特設「財富傳承」獎賞4。於此計劃有效期內,當保單權益人更改受保人獲得香港人壽接納及批准,保單權益人將可獲發一次性「財富傳承」獎賞4,金額相等於繳付保費總額之1% (上限為港元10,000/ 美元1,250)。保單得以延續之餘,保單權益人亦可同時享有獎賞,讓您樂享財富相傳喜悅。
  • 指定後續受保人12及後續保單權益人13安排保單輕鬆延續 於此計劃有效期內及受保人生存期間,保單權益人可指定後續受保人12。若受保人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或以後不幸身故,後續受保人將成為新的受保人,讓保單得以延續,避免保單因受保人突然離世而終止。另外,保單權益人亦可於此計劃有效期內及受保人生存期間指定後續保單權益人13。若保單權益人不幸身故,保單之權益將轉移至後續保單權益人,讓財富管理計劃更周全完備。
  • 靈活提取保單價值2,3 自在規劃未來 保單權益人可因應需要作一筆過或定期提取保單的現金價值(包括:保證現金價值(如有)、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2,3(如有)及終期紅利(非保證)2(如有)),以實現子女升學或豐盛退休等夢想,但保單未來之現金價值將會隨之減少。當保單已具有保證現金價值,保單權益人可選擇以部份退保14方式,提取保單內因應基本金額11之減少而發放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非保證)2(如有)。客戶可利用此選項,靈活安排財富以滿足其在不同人生階段的財務需求。
  • 靈活身故賠償支付選項15 此計劃提供靈活身故賠償支付選項15。保單權益人可於此計劃有效期內及受保人生存期間,指定以其他支付選項,包括分期領取 (固定金額) 或分期領取 (固定限期),支付身故賠償予受益人,以取代一筆過形式收取身故賠償。
  • 免費額外保障 安枕無憂

    • 意外死亡保障16
      此計劃於首5個保單年度免費提供意外死亡保障16。不論指定及仍然生存之後續受保人是否存在,若受保人不幸因意外身故,受益人將可額外獲發相等於此計劃的首年保費之30%的賠償。
    • 豁免保費意外保障17
      若受保人於年滿60歲前因意外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而無法工作連續達6個月或以上,在該傷殘持續期內,此計劃之保費可獲豁免。
    • 付款人豁免保費意外保障18
      不論指定及仍然生存之後續保單權益人是否存在,於保單權益人年滿60歲或受保人年滿25歲(以較前者為準)前,若保單權益人因意外導致身故或因意外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而無法工作連續達6個月或以上,在保單權益人身故或該傷殘持續期內,此計劃之保費可獲豁免。

  • 固定保費 投保簡便
    保費供款年期1內,保費維持不變,讓您更能預算未來。若基本金額11不超過香港人壽當時的行政程序所指定的限額,受保人無須進行任何驗身。
  • 自選附加保障19 全面配合需要
    您可根據個人需要選擇於保單附加定期壽險保障19,令所獲之保障更全面。

香港人壽業務總監曹綺微女士表示:「香港人壽推出升級版『創富未來』終身保III 再次印證了我們致力成為客戶心目中最理想的保險良伴的營運理念,助客戶及其摰愛家人獲得全方位保障。我們積極回應市場對財富傳承類產品的龐大需求,升級後的『創富未來』終身保III具更高的靈活性,同時提供低風險的長期回報,幫助客戶規劃美好退休生活,並為下一代創造財務保障,安枕無憂。」

如欲瀏覽更多香港人壽「創富未來」終身保III的產品特點,請登上香港人壽網站: https://www.hklife.com.hk/en/products/personal-insurance/savings-plan/wealth-accelerator-whole-life-protection-plan-iii/index.html

查詢請電香港人壽客戶服務熱線 2290 2882 或瀏覽香港人壽網站 www.hklife.com.hk

備註:

  1. 如保單權益人未能在保費供款年期內的保費寬限期完結前繳付應繳保費,保單將被終止,惟須受自動墊繳保費、不能作廢及其他有關條款限制。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如保單於期滿前被終止,保單權益人可領取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如適用)可能低於繳付保費總額。
  2. 週年紅利、積存年利率以及終期紅利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支付的金額或會比保險計劃建議書內所顯示者較高或較低,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被提取的週年紅利及/或利息將不再積存成為保單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的一部份。保單之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將相應減少。
  3. 累積紅利及利息指(1)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之週年紅利總值(如有);及(2)任何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的週年紅利用作積存生息之利息總值之總額。
  4. 「財富傳承」獎賞乃屬一次性支付,並於此計劃僅限支付一次予保單權益人,不論於此計劃生效期間更改受保人之次數多少。為免存疑,若已經就更改受保人支付「財富傳承」獎賞,任何往後之更改受保人亦將不獲支付於此計劃下之「財富傳承」獎賞。此計劃之基本金額將不會因派發任何「財富傳承」獎賞而有所影響。「財富傳承」獎賞不適用於更改受保人至後續受保人。
  5. 「市場首創」乃比較「創富未來」終身保II首推時市場上截至2020年6月之同類型人壽保險產品而作出之陳述。
  6. 更改受保人須根據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若選擇更改一位受保人,基本金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紅利及利息(如有)、終期紅利(如有)、保單日、保費、保費供款年期、繳付保費總額及欠款(如有)將於批註日保持不變。保單之滿期日將根據相關新受保人之年齡作出更新。若選擇更改至兩位受保人,基本金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紅利及利息(如有)、終期紅利(如有)、保費、繳付保費總額及欠款(如有)將根據保單權益人指定分配的比例轉換至兩份新保單。惟新保單之基本金額不得低於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最低金額要求。兩份新保單之保單日及保費供款年期將與原有保單相同,而兩份新保單之滿期日將根據相關新受保人之年齡作出更新。於香港人壽收妥書面申請時,擬新受保人的年齡不可以超過65歲及不可比最初受保人年長,並須提供擬新受保人可保之證明,包括可保利益證明。同時,所有新受保人及前受保人須於批註日或新保單繕發日(如適用)仍然生存。所有前受保人之附加保障(如有)將於批註日或新保單繕發日(如適用)自行終止,預收之保費將不予發還。所有新受保人將可根據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核保規則及要求於原有保單或新保單(如適用)申請相關附加保障。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7. 根據公司當時的規則和規例,若每位受保人的一次性繳付保費不超過指定的基本金額,該新申請則毋須健康審查。
  8. 優惠之推廣期為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為符合獲享優惠之資格,任何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投保申請書必須於相關推廣期內簽署及遞交
  9. 會員著數優惠由個別供應商(「供應商」)提供。有關優惠之詳情,請瀏覽供應商網站或向供應商查詢。如有任何爭議,供應商將保留有關優惠之最終決定權。有關供應商提供之產品及服務質素及相關之法律責任,香港人壽概不負責。
  10. 整付或首年保費折扣優惠只適用於合資格人壽保險計劃之基本計劃之保費,並不適用於任何附加保障。
  11. 相關基本計劃及任何附加保障之投保時保費、任何其後保費、保障及保單價值(如有)均按基本金額而計算。任何往後基本金額之更改將會導致相關基本計劃及任何附加保障之保費、保障及保單價值(如有)作出相應更改。基本金額並不代表相關基本計劃及任何附加保障之身故賠償金額。
  12. 指定後續受保人須根據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每次只能指定一位後續受保人。於香港人壽收妥書面申請時,擬後續受保人的年齡不可以超過65歲及不可比最初受保人年長,並須提供擬後續受保人之可保證明包括可保利益。於保單有效期內,當受保人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或以後身故,香港人壽將在收到受保人之死亡證明及任何所需文件後,實際更改受保人至後續受保人將會獲得批准及生效,惟須參照有關條件及限制及香港人壽當時行政規定及要求。所有受保人附加保障(如有)將於受保人身故日自行終止,預收之保費將不予發還。後續受保人將可申請相關附加保障,惟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核保規定及要求。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相關申請書及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13. 指定後續保單權益人須根據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每次只能指定一位後續保單權益人,並須提供擬後續保單權益人之可保證明包括可保利益。於保單有效期內,當保單權益人身故,香港人壽將在收到保單權益人之死亡證明及任何所需文件後,實際轉移保單之權益至後續保單權益人將會獲得批准及生效,惟須參照有關條件及限制及香港人壽當時行政規定及要求。所有保單權益人附加保障(如有)將於保單權益人身故日自行終止,預收之保費將不予發還。後續保單權益人將可申請相關附加保障,惟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核保規定及要求。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相關申請書及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14. 若保單作出部份退保,基本金額將會根據部份退保中已提取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如有)之百分比按比例減少。當基本金額減少,此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如有)、終期紅利(如有)及繳付保費總額將按比例減少。總身故賠償額、滿期利益及「財富傳承」獎賞(如有)亦將作出相應調整。若意外死亡保障附加於此計劃(如適用),該意外死亡保障之保險金額亦將按比例作出調整。部份退保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15. 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只適用於受保人在保費供款年期完結後身故及所有到期保費均已繳付,並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16. 此意外死亡保障只適用於為香港居民及於投保時之年齡為65歲或以下之受保人。每位受保人於香港人壽受保的所有保單中,此意外死亡保障之總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港元400,000/ 美元50,000。
  17. 此豁免保費意外保障只適用於為香港居民及於投保時之年齡為18至59歲之受保人,並於基本計劃保費供款年期內,而保單之受保人及保單權益人必須為同一人。惟香港人壽就此保單及所有其他由香港人壽不時為受保人簽發的保單(不論是否仍然生效),向受保人提供之此豁免保費意外保障及任何其他豁免保費意外保障及付款人豁免保費意外保障,於每個日曆年度的保費豁免之總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港元80,000/ 美元10,000。
  18. 此付款人豁免保費意外保障只適用於為香港居民及於投保時之年齡為55歲或以下之保單權益人及年齡為17歲或以下之受保人,並於基本計劃保費供款年期內。惟香港人壽就此保單及所有其他由香港人壽不時為保單權益人簽發的保單(不論是否仍然生效),向受保人提供之此付款人豁免保費意外保障及任何其他付款人豁免保費意外保障及豁免保費意外保障,於每個日曆年度的保費豁免之總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港元80,000/ 美元10,000。
  19. 投保附加保障必須符合附加保障之投保年齡限制及按一般核保程序進行,並可於投保此計劃時或每個保單週年日選擇附加。附加保障將會在此計劃終止時同時被終止。有關各附加保障之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香港人壽簡介

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香港人壽」)於2001年成立,由五間本地金融機構聯合組成,包括亞洲保險有限公司、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各股東均建基於香港,平均服務香港逾50年,根基穩固,實力雄厚。我們主要透過創興銀行、招商永隆銀行、華僑永亨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約150個分銷點之龐大分銷網絡,推廣多元化的壽險產品予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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